我喜欢作文500字

更新时间:2024-04-28 00:04:50 叙事

我喜欢作文500字

我喜欢500字作文(1):

我喜欢的一个地方,叫虹悦城。它是在2012年9月29日开业的。虹悦城在下午和晚上都会举行一场表演。最让我记忆犹新的是一次魔术表演。其中一个人把他的帽子抛给一个观众,可那个观众没接到,帽子落在了水里,全场捧腹大笑。那个观众从水中拿起帽子,又扔给了那个人,可是,那个观众扔得比较近,帽子又进了水,而且那个人也差点儿失足掉进了水里。

我们又一次大笑。虹悦城还有喷泉表演哩!记得,有一次,我听见了许多人的叫声,我赶忙跑去看。哇!那个喷泉都喷到六层楼房那么高了!怎么弄的!太厉害了!虹悦城还有许多电玩:投篮、赛车、跳舞机……琳琅满目,让你眼花缭乱!虹悦城的美食也是一流的哦!必胜客、麻辣火锅、北京烤鸭、肯德基……让你吃得忘乎所以,回味无穷!虹悦城是购物的天堂!地下一楼是沃尔玛超市,里面应有尽有,而且价格实惠!举个例子吧,比如农夫山泉矿泉水,外边卖1。5元,里面卖1元!一楼,各种牌子,男的女的老的小的,都有!而且款式新颖,质量保证,让你爱不释手!虹悦城也不是光玩儿的,还有迷你版的新华书店哦!里面要啥书有啥书(嘻嘻,夸张了些啦),时常还会搞活动呢!……这就是我喜欢的一个地方:虹悦城。它让我的童年变得多姿多彩!

我喜欢500字作文(2):

我的相册里有许多照片,但我最喜欢那张流着眼泪吹生日蜡烛的照片。 说起这张照片还有一段小故事哪! 那是我过七岁生日时的事了。那天姥爷、姥姥、舅舅、表弟全来我家给我过生日。午饭开始了,大家说说笑笑吃呀喝呀! 最后一项就是为我祝贺生日准备吃蛋糕。 舅舅说:“诚诚,你争取一口气把蜡烛吹灭,然后我们就吃蛋糕。”我听了心想:这7根蜡烛一口气哪吹得灭呀! 别丢人了。就说:“我吹不灭,还是别吹了吧!”爸爸鼓励我说:“不要害怕,大胆去吹,吹不灭也没关系。”我听了,心想也是,吹就吹吧。于是我张开大嘴,嘴 一合,只留一条小颖,就向蜡烛吹去,火苗摇了摇只灭了一根。这时我觉得脸在火光,心里在骂自己“真献眼”。

就这时,表弟大声喊:“诚哥真笨连七根蜡烛都吹 不灭!”听了他的话我觉得更不好意思了!脸更烧得慌,眼泪也在眼眶里打转。爸爸说:“诚诚!不要怕失败,吸足一口气再吹就能成功了。失败是成功之母呀!” 我就是不动、不吹,当时大家全愣在那儿不知怎么办。爸爸又说:“不要怕失败,总结教训就是成功! 诚诚是勇敢的男子汉。”我于是深深吸了一口气,稍微靠近蛋糕伸长脖子使劲吹去。啊! 蜡烛一下子全灭了! 大家鼓起掌来!舅舅在这里按动了快门。

第二天,舅舅把照片送过来,我一看就是我脸上带着泪珠吹蜡烛的样子,舅舅说:“你看看背面的字再想想是什么意思。”我翻照片背面,只见“不怕失败、就能成功”八个大字。 在我成长的道路上有许多照片,但我最喜欢这张照片。因为我永远记住一条真理“不怕失败、就能成功!”

我喜欢500字作文(3):

我喜欢一个地方,一个可以好好享受轻松的地方,那里不会有任何的邪恶,毫无忧愁,不必为任何事烦恼。每天的每天,好事都只为我一个人而停留,乌云也只是匆匆过客罢了。每天的空气,都是那么的新鲜。每天的风景,都是那么的迷人。这一种轻松快乐的地方,谁又不会为此而眷恋呢?

我喜欢一个地方,一个天然大自然的地方,在那里每天清晨听到的不会是闹钟刺耳的喧哗声,而是鸟儿们那充满活力清脆的歌声,每天都可以看到绿油油的小草和美丽的小野花,每天都可以看到成群结队的小羊在漫步,每天都可以看见美丽的夕阳西下。我喜欢这个地方,这个不需要过多装点的地方,这是它自然的美,最为真实的美,也是最最与众不同的美。

我喜欢一个地方,一个幸福安详的地方,天天过着温馨的日子,没有离去,没有悲伤,一切的一切都变得如此美好。可能我想这也是大多人喜欢的地方吧?你们说是不是?这一段是我听了【和平号角】这首歌才有灵感写出的,带着这种抒情的心态来读这一段你会感觉到,写作真是个很好的生活方式呀!特别是听音乐来写作,每一首音乐所表达的情感都能使文章更好,使自己更有灵感写作下去。

我喜欢一个地方,一个充满着美妙音乐的地方,在那里听到的,无处不是音乐。音乐是个很美妙的东西,不管你是什么不好的情绪,只要听到音乐,一切的烦恼几乎都没了,脑海中只沉浸在音乐中。

世界上美丽的地方总是会有很多,这些地方都各有千秋,其实这些地方随处可见,睁开眼就能看见,这些地方不都要指什么自然风景区、著名公园等,只要我们看得见周围的一切就已经够了,其实每一个地方都可以帮助我们开阔视野。

我喜欢500字作文(4):

在我的相册里,有我许许多多的照片,其中我最喜欢的一张,要数我六岁那年妈妈带我在开远“金方“超市里照的那张。

看,照片上的那小男孩儿穿着博士服,戴着博士帽,手上还紧紧握着一本博士证书。他长着一双大大的眼睛,高高的鼻梁下一张嘴正甜甜的微笑着,很得意的样子。告诉你吧,这男孩就是我。

说起博士服,小时候还发生了一件有趣的事呢!记得那是我三岁时,有一天我正在看电视,突然,我看到一个小女孩和一个小男孩穿着博士服在做广告,当时我不知道那是博士服,只觉得那衣服很好看,于是就对妈妈说:“妈妈,我要穿这种衣服,你买这种衣服给我吧!”妈妈说:“这种衣服是要有许许多多知识的人才能穿的,这种人我们称为‘博士’,如果你长大了以后想穿这种衣服,就得好好读书啊,以后当真正的博士。”于是在我六岁那年,妈妈带我到开远玩时就照了这样的一张照片,当了一次假博士。

虽然这张照片上的‘博士’是假的,但这照片我还是最喜欢,因为这是我的愿望,也是我的梦想――成为博士。我知道只有梦想是不够的,我得努力学习,长大后当真正的博士。

我喜欢500字作文(5):

展望历史,有多少英雄人物和往事。打开我的历史人物手册,我又看到了我最喜欢的那一位历史人物……

时光倒流几千年,话说在三国鼎立时期,各国纷纷招兵买马,扩展领工。它们分别是魏、蜀、吴。

其中以曹操建立的魏国最为强大,吴国居中;以刘备建立的蜀国最弱。

由此引发出了一个广为流传的三顾茅庐的故事……

这一天,刘备走在街上,忽见一人外表斯文,正在与人对对子,在几个回合中,这个人一直占上风,于是刘备便很想与此人交为好友。而那个人却说要到他的房舍去,他才肯与刘备结为好友,并愿意凭己之学辅助刘备。刘备一听很是高兴,于是第二天便与关羽、张飞来到茅庐前,可来看了二次却得到了同样的回答:“先生不在家中。”直到第三天,刘备才得知先生正在午睡,于是他们便在外面等候,等了好长时间可还不见先生起床,张飞有点不耐烦了,准备一把火烧了这房子让先生起来,正在这时,先生起来了,问清一切后,他以后便在刘备身边进行辅助。

而这次聪明的先生就是诸葛亮,他字孔明,从小饱读诗书,兵书,富于谋略、善断大事,是刘备成功的奠基者,为君主辅助直到一生终了,真可谓“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而他就是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

我喜欢500字作文(6):

孔子,我国伟大的教育家,思想家,他诲人不惓,教育出了许多贤能之士,孔子逝世后他的弟子为纪念他特意编写了《论语》一书,书中记载了孔子一生中的经典语录。

我喜欢孔子,是因为他教会了我“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他让我明白了学与思的关系。原来学与思的关系是相互依存,水乳相容的。清朝的哲学家王阳明连续三天坐在一片竹林前苦思冥想最终因头痛不一而不得不停止,但仍一无所获,学习中正因为有了思考才有了创新,思考中正因为有了学习才有了进步。

我喜欢孔子是因为他让我明白了:“人之初,性本善也。”的道理。他让我明白了,人生下来的时候心灵如雪莲花般纯洁,思想如溪水般清澈。但是后来社会这个大染缸把原来淳朴善良的变得阴暗,腹黑。环境的力量是无穷的,它足以颠倒黑白,混乱是非。茫茫人海中又有几个能像莲花一样“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还是孔子说的对:人之初,性本善也。我喜欢孔子是因为他教会了我:“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智也。”无论是在学习中还是在社会生活中,我们都应该信守承诺,做到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孔子教会了我人与人之间要解开虚伪的面纱,以诚相待;是他教会了我面对学习要不耻下问,实事求是;是他教会了我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的学习方法。

孔子,我成长路生的引路人:我谆谆善诱的理想老师:我学海路上的指路罗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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